律师解析:在离婚后,倘若一方因经济困难而无法清偿所负之债务,则需依据债务类型以及离婚协议书或者司法判决之规定予以妥善处置。 假如该笔债务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双方已解除婚姻关系,他们仍然负有为彼此清偿该债务的法定义务。 在此情况下,当其中一方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另一方全额偿还债务,待后者完成还款之后,可以向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一方进行追索。 然而,若该债务为某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就应当由该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若其确实无力偿还,债权人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讨,如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等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