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1.缔约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是不同的,缔约过失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产生的,违约责任是在合同订立后产生。 2.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一方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违约责任则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数额等。所以,缔约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