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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子,应当对被征收房子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子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子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子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征收人在房子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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